中學亂局透析二:教育局措施的失誤

資料來源:《香港獨立媒體》2015年8月23日
文:盧日高

2012年教育局為應付縮班問題而推出三保措施,以「保學校、保教師、保實力」。今年7月3日,教育局局長吳克儉會見傳媒時將三保「措施」改稱為三保「政策」。於是筆者向教育局查詢是否已將三保由「措施」提升到「政策」的地位,教育局回覆筆者:措施沒有變。即吳局長又說錯話。

香港政府每次制訂政策,都須經過研究和諮詢階段,結果整理成報告後,政策方可出台。其後,政策局必須依據政策的目標和原則行事,不能輕易更變,有時政策局須推出種種措施,確保政策得以施行。理解政府的運作,「措施」和「政策」不能混淆,這是筆者敏感吳克儉用詞的原因。

評估教育局措施的成效,檢視原則包括:一、措施能否配合政策;二,措施能否達致推行目標。與中學人口下降問題相關的教育政策有「推行新高中學制」和「微調中學語言」。政府沒有提出的政策包括「殺校政策」、「中學小班教學」、改變現行「中學學位分配辦法」。教育局的確已推出多項措施舒緩中學人口下降問題,但這些措施有的未能配合政策,有的未能達標,導致今時今日的中學亂局。

失誤一:未能提供均衡而寬廣的高中課程給所有學生

政府推行新高中學制的其中一個目標,是提供均衡而寬廣的高中課程給學生。無論任何組別的學生,都應該有足夠的選修科可供選擇。根據2006年《中學班級結構重整》,要達到這目標,理想的學校規模是設有24班,18班為尚算可行。若學校少於18班,便未能提供足夠的選修科讓學生選擇。換言之,無論取錄任何組別學生的學校,教育局有責任維持最少18班的規模,以達到新高中學制的目標。

教育局希望所有學生均可在同一間學校完成六年中學教育。目前中學學生人口下降,有學校只獲派兩班甚至更少的學生,當這些學生升上高中的時候,學校將沒有足夠的資源提供多元的選修科供他們選擇,變相剝奪了學生就讀均衡而寬廣的新高中課程機會。假如學校甲每年獲派兩班,沒有殺校政策下,學校甲可以繼續營辦,長遠就開辦12班。根據教育局的計算,設有12班的學校只能提供6個選修科,設有24班的學校可以提供11個選修科。由此可見,就讀學校甲的學生就會比就讀設有24班學校的學生少5個選修科選擇,這就造成教育不平等的問題。

現時教育局推行措施保學校,卻未能確保就讀縮班學校的學生獲得多元選修科的機會,是第一個失誤。雖然教育局曾經建議學校之間合作,讓學生可以跨校修讀選修科,但是這建議實行上非常困難。若要實行,合作學校需要鄰近,亦要夾校曆表、時間表及其他行政安排。就筆者所知,目前為止仍未有成功個案。

失誤二:無法避免「上移錯配」

現時中學學位分配辦法,教育局會因應學生的小學校內成績,經轉化後分為三個派位組別 (Banding),以決定學生的派位次序。家長和學生選擇心儀的學校後,電腦先處理第一派位組別的學生(Band 1) ,其次是第二組別,最後是第三組別。簡而言之,成績好的學生優先,他們有較大機會入讀心儀的學校,而成績稍遜的學生則分派到較少人選擇的學校。香港家長往往「望子成龍」心切,忽略子女的能力,一味為子女選擇所謂「Band 1學校」。

本來,學校無分組別,只有照顧不同組別學生的學校。所謂「Band 1學校」、「Band 3學校」,只是行外人的誤解。部分學校的辦學宗旨為照顧能力較弱的學生,家長卻誤以為這些學校就是差學校。香港的師資培訓,並無針對某一組別的學生。無論學校取錄的學生屬任何組別,教師都能因材施教。

然而,2009年「微調中學教學語言」政策出台後,學校取錄學生的組別便影響老師教學。教育局認為全港約有40%學生有能力以英語學習,即第一組別和第二組別前列學生。微調語言政策安排下,一所中學在2008和2009兩年平均取錄85%全港「最好四成」的學生,便可以在2010/11學年至2015/16學年全面使用英語授課,即英文中學。

在人口下降的形勢下,「最好四成」學生的實際數字有所下降,造成越來越多非「最好四成」學生都被獲派英中,亦有第三組別學生入讀部分班別以英語授課的學校,這個問題,教育局稱為「上移錯配」。而避免「上移錯配」,是局方應對人口下降而推出多項措施的目標。

原定今年進行的微調語言政策檢討,英中聯會估計大約三十所英中會因全港「最好四成」的學生比例不達標而需要「落車」。與此同時,照顧第三組別的學校收生不足,可見「上移錯配」的情況已經相當嚴重,導致學生未能以適用的語言學習,影響其學習效能,同時亦增加學校照顧學習差異的難度。雖然教育局已經推出「自願優化班級計劃」和「區本/校本減派方案」,但「上移錯配」問題仍然非常嚴重,是為第二個失誤。

作者:盧日高,中學教師,進步教師同盟成員

(本文為修訂稿,原文分別刊於《信報》2015年8月8日及8月15日)